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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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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26年秦 皇 岛 城 市 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招标编号:DYZB-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 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拟选择2家主承销商组成主承销商团,负责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申报发行、承销发行及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 销商资格:

①如投标人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接受其在河北省内的分支机构代表总行参与投标,但须取得总行书面唯一授权),须具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的主承销商名单目录内,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 位核发的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或 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承销商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如投标人为证券类金融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机 构,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的主承销商名单目录内,持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须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承销商资格 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一级法人单位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2 项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 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 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其他要求: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向前36个月)无监管机构重大处罚记录(提

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 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交的材料①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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