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招标//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项目招标//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ZQF〔2026)017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0000元,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
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联合体协议(若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投标人(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采购包1: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2日00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现场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 福州市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邮-箱:ztbhj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