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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渣土消纳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资讯-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渣土消纳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6-07-1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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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资讯-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渣土消纳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地区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FW-20260604;
项目名称: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渣土消纳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渣土消纳,每天产渣土500吨-800吨,为保障场区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环保与城管管控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备渣土消纳及运输能力的单位开展清运处置工作;
最高限价:渣土运输及消纳30.00元/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渣土运输、环保处置、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类似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2)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
(5)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6日,每天8: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售价:1,00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备注: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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