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于》喀什地区汽车客运总站安防监控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关于》喀什地区汽车客运总站安防监控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GJ-XJ-CG-2026-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汽车客运总站安防监控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4758元,招标人为咯什地区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喀什分公司更换监控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地区汽车客运总站安防监控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地区汽车客运总站安防监控升级改造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5、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零申报需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9、提供针对本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领取时招标文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7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喀什市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邮-箱:ztbhj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