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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7年财务年度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资讯-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7年财务年度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6-07-0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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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资讯-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7年财务年度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ZX-2026-003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7年财务年度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6年、2027年,共三年,按国家相关财务审计
要求及规定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7年财务年度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7年财务年度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率的法定凭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投标资格未被取消的声明函;②提交2025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新成立(2025年至今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本项目公告发布前近三个
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须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注:期限届满或
被移出的除外):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未被列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项目
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为本项目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
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本项
目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到2026年07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的委托,对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7年财务年度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有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2025年、2026年、2027年,共三年,按国家相关财务
审计要求及规定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2.2招标范围: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进行财务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有审计年限内项
目进行核实和审计;②投资资金的拨付、收支、管理、使用及合同(协议)签订情况的真实、
完整等进行审计;③资金进行全面审计;④经营收支、固定资产、税务等进行审计;⑤针对所审
计服务工作整理出完整的资料(包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供相应的
处理建议;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招标规模:6万元(每年2万元,共三年)。
2.4服务地点: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
2.5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服务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率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
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投标资格未被取消的声明函;②提交
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新成立(2025年至今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本项目公告发布前
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须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注:期限届满
或被移出的除外):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
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为
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3.5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
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本
项目公告发布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4日09时30
分至17时00分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报名表格及办理报名手
续,并将本节4.3规定的资料的扫描件发到电子邮箱;核验无误后电子
邮箱回复报名成功并获取相关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②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扫描件。
注:如未按要求提供材料造成无法报名的,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31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备注: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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