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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及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公告》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及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6-09-1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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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项目公告》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及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NJX-QY-XT202604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及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961636万元,招标人为湘潭九华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项目;(002)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002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

2.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湘潭市

七、其他

受湘潭九华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及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监测及检测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JX-QY-XT2026048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项目预算:309616.36元,其中包一预算:115480.76元,包二预算:194135.6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供应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资质(包含见证取样、市政工程材料),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包二: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保证金:

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为:包一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包二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应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的。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请从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每天上午0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购买磋商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湘潭市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新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刘  工

电  话 :18310177803

邮-箱:ztbxx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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