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一招标公告
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RSDZB-2026-CG-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一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次计划通过入围招标确定存放银行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 币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最终以实际可支配资金为准)。,招标人为呼图壁县总工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计划通过入围招标确定存放银行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800万元(大写: 捌佰万元,最终以实际可支配资金为准)。详见招标文件。1.保障资金安全遵循依法合规、 安全优先原则,通过规范开户、竞争性选择银行、足额质押等,筑牢资金安全防线,防范挪 用、损失及廉政风险。2.保障支付流动性:留足支付头寸,合理匹配存期与收支节奏,确 保社保待遇、专户资金专项支付等刚性需求按时足额兑付,避免流动性风险。3.实现保值
增值:在安全与流动前提下,将闲置资金转定期获取稳定利息,抵御通胀,提升资金效益, 壮大基金/专户资金规模。4.规范资金管理:以竞争性存放、统一流程、分账核算等方式, 提升存放透明度,健全内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 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在本县范围内依法设立、具备金融资质、经营稳健、内 控规范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一)经依法批准开设有存款业务的银行机构。(二)依法开展经 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 款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
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10时30分到2026年06月01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代理公司获取售价(元):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
七、其他
①、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SDZB-2026-CG-05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低限价:三个月:0.9%;六个月:1%:一年:1.1%
采购需求:本次计划通过入围招标确定存放银行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800万元(大写: 捌佰万元,最终以实际可支配资金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1.保障资金安全遵循依法合规、安全优先原则,通过规范开户、竞争性选择银行、足额质 押等,筑牢资金安全防线,防范挪用、损失及廉政风险。2.保障支付流动性:留足支付头 寸,合理匹配存期与收支节奏,确保社保待遇、专户资金专项支付等刚性需求按时足额兑付, 避免流动性风险。3.实现保值增值:在安全与流动前提下,将闲置资金转定期获取稳定利 息,抵御通胀,提升资金效益,壮大基金/专户资金规模。4.规范资金管理以竞争性存放、 统一流程、分账核算等方式,提升存放透明度,健全内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以定期存款为主,单笔存期3个月、6个月、最 长不超过1年(含1年)到期后确需续存的,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累计存期不超过2 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②、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代理公司获取
售价(元):500元/份
⑥、其他补充事宜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 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hb66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