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2026年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华站、车89零散气回收站设备租赁及其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讯-2026年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华站、车89零散气回收站设备租赁及其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ZB2026-FW2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华站、车89零散气回收站设备租赁及其运维服
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6.90万元,招标人
为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华站、车89零散气回收站设备租赁及其运
维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华站、车89零散气回收站设备租赁及其运
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华站、车89零散气回收站设备租赁及其运维
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分支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
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机具设备要求:至少提供1套处理能力为3×104m3/d及以上的撬装CNG装置及配套公用
工程设施,设备出厂年限须在近6年以内(含6年),装置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
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装置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
程服务需要,以上设备均需提供自有设备证明:购买成套橇装装置的合同。
3.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或正在开展1
个类似项目。提供相应合同或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务状况良好,
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
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
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5年财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2年度
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要求如上。
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不良记录,无自身原因引发的违约诉讼
案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须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印页,网页打
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6.投标人需承诺:严格遵守井站所在单位的生产管理、HSE管理等规定;承诺所提供的设
备必须是本质安全,装置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不得带病运行;
应违反上述规定引发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7.依据《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信用库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
申请人失信记分达到暂停申请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申请。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9日1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5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
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内容:投标人资
格要求中的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再缴费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
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请在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通过资
格预审后进行缴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李晓华站、车89零散气回收站,现
需对场站设备租赁及其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投标人需配合甲方管理,提供站点装置的搬迁、就位、调试、运行、维修、
保养、日常巡检及维护等工作。
3.本招标项目一共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具体内容备注
1李晓华站450.50万元/年
2车89零散气回收站216.40万元/年
合计666.90万元/年
4.招标方式及开标:公开招标,现场开标。
5.工期:新设备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包含设备生产、运输、到场安装、调试时间)、利旧
设备45个日历日内完成(包含设备运输、到场安装、调试时间)。
6.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服务内容:
(1)根据零散气回收站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投标人负责提供全套橇装生产装置及其配套
公用工程设施的租赁及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切断系统、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烃(如
天然气含重烃)、压缩、冷却、干燥、产品充装、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自控
系统(站控系统/PLC/RTU、FGS(含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系统和设备,并负责
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日常运维。
(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做好生产过程中“三废”(不含返排液)的合规处置,
落实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与处
置工作,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声排放须满足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3)零散气回收站回收结束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全套设备的拆运及搬
迁工作。
(4)停用1个月及以上的橇装装置,在重新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检验与保养,未经确
认技术状况完好前,不得投入使用。
(5)投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运维、设备保养、检维修及CNG充装配合工作,
并提供运维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设备配件等)。
(6)投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设备运维相关管理制度、操作(维保)规程、HSE
管理等文件。
(7)投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搬迁、运输及现场安装调试。
(8)投标人按照我方站点要求,解决设备用水、用电问题。
(9)投标人承担设备租赁及运维期间的安全、环境保护责任,包括橇装装置的调试运行、
设备维保、搬迁过程中的安全与环境管理。招标人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设备运行状
态及维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合同签订后,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环保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招标人
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1)合同履行期间,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环保事故的,由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投标
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2)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并造成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等,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力采取
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相关责任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
(13)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4)投标人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原料气中可能含硫化氢、含烃、带液、带砂,存在冲击式排水等情况,投标人应充分
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在招标人提出需求时,及时提供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及运维服务,保障
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投标人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且在招标有效期内及服务期限内
价格不作调整。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