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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医院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市东河区医院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0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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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包头市东河区医院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W2026-074)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东河区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 包头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确保医院信息系统(HIS)与电子病历系统(EMR)稳定可用,满足日常诊疗、医嘱管理、病历书写等核 心业务功能;全面打通河东院区与主院区之间的数据通道,实现患者信息、医疗文书、运营管理等关键数据的实时 共享与业务联动,保障两院区医疗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协同一致,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市东河区医院信息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头市东河区医院信息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2.1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言 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 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3.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5-0817:00:00到2026-05-1417:00:00。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19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5-1915:0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

七、其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及 代理人身份证明;(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hb66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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