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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仓储设施和发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采购》仓储设施和发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1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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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项目采购》仓储设施和发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 吉林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26-09-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黑蒙粮食物流集散区仓储设施和发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黑蒙粮食物流集散区仓储设施和发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镇发改审批【2026】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黑蒙粮食物流集散区仓储设施和发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储粮仓36栋(70万吨仓容),总建筑面积为130499;新建集装箱发运场地94731及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铁路发运设施、购置粮食烘干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及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粮食发运能力746010吨/年。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管理:1.工程报批报建全流程服务:财政评审、规划、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所有政府主管部门手续办理、资料编制、对接整改;
2.勘察设计全过程管理:勘察、方案、施工图统筹协调、设计优化、设计变更管理、图纸审查配合;
3.配合委托人进行监理、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编制、招标组织、评标配合、合同起草与管理;
4.施工阶段全过程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参建各方协调、现场巡查、技术交底、变更签证审核;
5.全过程造价咨询:预算、招标控制价、进度款审核、变更计价、竣工结算初审、财政评审全程配合;
6.工程完工后服务:竣工验收、档案归档、竣工备案、质保期内配合维修、交付使用技术培训配套服务;
7.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二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
2.4建设地点:位于镇赉县11家国有粮库现址内,包括吉林省镇赉县建平乡民治村、镇赉县镇赉镇莫莫格乡莫莫格村、吉林省镇赉县嘎什根乡(北)、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东屏镇、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镇、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沿江镇、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五棵树镇北、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苇海路78号、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正阳北街1053、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黑鱼泡镇、吉林省镇赉县大屯镇大屯村北。
2.5服务周期:
一标段: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竣工结算完成、项目质保期结束止。
二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日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验收所有咨询任务执行完成、办理完结算后终结。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7最高限价:一标段(项目管理):606.61万元;二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358万元。
2.8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一标段(项目管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类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二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
其资格、条件不低于被更换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退休人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存在工作关系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本企业银行对公账户在2026年1月至今转出为其发放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
3.4财务要求:近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一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一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9月30日-2026年9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方式:登录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邮-箱:ztbsj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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