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灌南服务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灌南服务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HG-GC20260519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灌南服务区景观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7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灌南服务区景观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灌南服务区景观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项目为绿化工程,对施工企业的资质不作要求;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加盖职称评审部门印章的相关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作要求);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 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 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 收等均不认可)。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 纳2026年2月-2026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 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 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口企业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1日(含)(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 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 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 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 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 责人的;
5)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其中第(2)(3)项 本项目不作要求。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 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 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 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 否决。
(2)本工程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 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 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 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 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 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投标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 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 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 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 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本工程口接受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口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口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 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 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第三章第2.3.3款规定的量 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 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0日17时00分到2026年05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经办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携带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领购申请表(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格式自拟)至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 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dxy66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