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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行业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行业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5-2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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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行业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NCC202606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行业无人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7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用于教学与实训的高性能行业无人机三类(巡检、运载、植保), 以支撑低空技术与工程系在巡检、物流运输、智能植保等领域的专业教学、科研创新与社会 服务能力建设,满足相关课程实践与技能竞赛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行业无人机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行业无人机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 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合格证》或相关设计/生产批准文件。
(2)产品检测报告: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整机,提供由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 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报告至少涵盖安全性、续航时间、最大载重、定位精度等关键 性能指标。
(3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签订的同类行业无人机销售或服务合同不少于2份,并提供对应的用户验收证明或付款证明关键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9日17时30分到2026年05月2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邮件领取;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期内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1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领取文件情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dxy66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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