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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江苏省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招标公告

资讯-江苏省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招标公告

2026-05-2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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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资讯-江苏省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瀛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
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9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10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
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标段编号:S13010002740029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
云港瀛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食材供货及配送采购,主要包含家禽、肉类、干
货、调味品、蔬菜、水果、除海鲜类冷冻食材、进口食材、乳制品食材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海州金陵酒店(具体按招标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本项目供货期为1年(具体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2.4最高限价:本项目固定折扣率100%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全年预算为人民币100万元),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折扣率,固定折扣率均不得超过100%,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污染物限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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