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奉节太和乡良家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奉节兴隆镇庙湾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奉节云雾乡红椿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奉节太和乡良家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奉节兴隆镇庙湾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奉节云雾乡红椿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县,奉节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太和乡良家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奉节兴隆镇庙湾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 奉节云雾乡红椿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源(2026)461 号、渝发改能源〔2026)460号、渝发改能源〔2026)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 三海扶摇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奉节县三海扶摇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 目工程总承包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良家村、奉节县兴隆镇庙湾村、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红椿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奉节太和乡良家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建设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风 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奉节兴隆镇庙湾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建设总装机规模1.5万千 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奉节云雾乡红椿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建设总装机规模 1.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
2.3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6000万元
2.4招标范围负贵奉节太和乡良家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奉节兴隆镇庙湾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奉节云雾乡红椿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总承包部分:负贵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其中:
①工程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确保成果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配合 完成项目实施过程的勘察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作业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材料、设备采购 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工作,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 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换)工作。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5日。
4.2.报名方式凡被邀请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持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加盖 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 名登记的,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4.3投标人可以邮件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过 期不再受理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年5月2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4招标人应于2026年5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向所有报名投标人发布澄清或修改。
4.5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5月25日12时00分前将书面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予以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8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服务平台注册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先生
手 机:18311081256
邮 箱:bjzscz11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