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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二招标公告

采购-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二招标公告

2026-05-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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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采购-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RSZB-2026-CG-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次计划通过 入围招标确定存放银行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最终以实际可支配资金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 人为呼图壁县总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计划通过入围招标确定存放银行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最终以实际可支配资金为准),详 见招标文件。1.保障资金安全:遵循安全性、安全性原则,通过提前开户、竞争性选择银行、足额质押等,筑牢资金安全防线,防范 挪用、丢失及廉政风险。2.保障支付流动性:需足支付头寸,合理匹配存期与收支节奏,确保社保待遇、专项资金支付等刚性需求按 时足额兑付,避免流动性风险。3.实现保值增值:在安全与流动前提下,将闲置资金转定期获取稳定利息,抵御通胀,提升资金效 益,壮大基金/专户资金规模。4.规范资金管理:以竞争性存放、统一流程、分散核算等方式,提升存款透明度,健全内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在本县 范围内依法设立,具备全融资资、经营稳健、内控规范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一)经依法批准开设有存款业务的银行机构。(二)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 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五)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10时30分到2026年06月01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代理公司获取现场购买)售价(元):500元/份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12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12时00分
七、其他
①、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SZB-2026-CG-06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总工会2026年银行存款服务入围项目-标项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低限价:三个月:0.8%;六个月:1%;一年:1.1%
采购需求:本次计划通过入围招标确定存放银行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最终以实际可支配资金为 准),详见招标文件。
保障资金安全:遵循安全性、安全性原则,通过提前开户、竞争性选择银行、足额质押等,筑牢资金安全防线,防范挪用、丢失及廉 政风险。2.保障支付流动性:需足支付头寸,合理匹配存期与收支节奏,确保社保待遇、专项资金支付等刚性需求按时足额兑付,避 免流动性风险。3.实现保值增值:在安全与流动前提下,将闲置资金转定期获取稳定利息,抵御通胀,提升资金效益,壮大基金/专户 资金规模。4.规范资金管理:以竞争性存放、统一流程、分散核算等方式,提升存款透明度,健全内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以定期存款为主,单笔存期3个月、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到期后确需续存的, 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②、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元/份
③、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12:00(北京时间)
④、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0日12:00(北京时间)
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⑥、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 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 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 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 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 (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 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联系人:陈 工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z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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