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标_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污水处理站第三方公司运维服务项
项目投标_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污水处理站第三方公司运维服务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污水处理站第三方公司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0000.00元
最高限价:43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1新城区分院污水处理站第三方公司运维服务430000.004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城区分院污水处理站第三方公司运维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期限:1年;
5.4服务地点: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
供电子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 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 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
8、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 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
2.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邮箱,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为PDF格式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经审核报名成功后,发放采购文件电子版。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6月2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6月2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